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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以来,剑河县把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待遇作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具体事项,落实“三个到位”,着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。
一是参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。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特殊人群数据,及时按照“就高不就低,不重复资助的原则”梳理脱贫人口、特困供养人员、低保对象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、计生两户、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、重度残疾人等资助名单,并及时传给税务部门进行系统标识,通过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时直接减免获得资助部分,实现了特殊人群“即参保即获得资助”。截至2023年6月底,累计资助89318人次1304.59万元(其中:查缺补漏资助765人次10.14万元),实现了特殊困难人群应助尽助。
二是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。为落实好三重医疗保障政策,安排专人负责特殊人群属性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精准维护,有效推动了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“三重医保”一站式结算政策的全面落实。截至2023年6月,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、监测对象获得补偿(救助)106732人次共32618人,补偿总金额4399.61万元,其中:门诊补偿97717人次,1210.04万元;住院补偿9015人次,3189.57万元(基本医保补偿2546.28万元,大病保险补偿172.95万元,医疗救助470.34万元);同时,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查缺补漏工作,共排查兑现医疗救助187人次103.55万元。
三是返贫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到位。充分发挥医保就诊补偿大数据作用,聚焦低收入贫困人群因病返贫监测预警,与民政、乡村振兴、乡镇等部门联动,建立长效返贫预警机制。截至2023年6月,通过医保补偿大数据结合各部门特殊人群情况,按照医疗自付监测标准(家庭支出7300元),分类别反馈监测预警线索数据6批次1498人次,同时,每月6日前将上月大病就诊明细报县卫健局进行分类救治,并积极组织对乡村振兴局每月发布的预警线索开展医保帮扶,形成政策合力,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发生。
来源:剑河县人民政府网
编辑 张楠楠
二审 欧秀锦
三审 彭云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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